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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MPA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预通知

2016MPA秋季班学生及往届已开题未毕业学生:

    根据扬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计划要求,现将2019年上半年MPA论文预答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论文预答辩时间暂定为39日(星期六);

    2、所有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学员尽快与导师沟通,最迟于125日下午5:00将论文的初稿交给导师,同时将论文初稿发至MPA邮箱mpa@yzu.edu.cn,提交初稿的学员方可参加2019年上半年的论文答辩工作。

3、申请参加预答辩的学员于125日前登陆扬州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提交《申请人学位论文信息表》,未按时提交申请人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不得参加上半年的论文工作。

4、论文修改完成经导师同意参加预答辩的学员请于225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导师同意并签名的预答辩申请表(预答辩申请表.doc)交至MPA中心办公室。

   5、定稿论文纸质版(一式六份)请于36上午11:00前交MPA中心。

   6、论文格式规范:

附件:扬州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docx

7、友情提醒

1)如在规定时间不能上交有关材料,则视为放弃今年上半年的学位申请工作。

22019630日前不能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下半年的学位申请工作。

3)未缴清学费、代办费的学生不能参加今年上半年的学位申请工作。

MPA教育中心将提前在网站上发布各环节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各位学生随时关注网站相关通知。

 

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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