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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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非全专硕学位论文答辩暂定于12月1日线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意见已反馈给学员,各学员要尽快将反馈结果发给导师,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盲审反馈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以便能顺利参加答辩。
二、答辩时每位学员详细记录答辩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以用于后续论文修改和相关材料填写),答辩环节为每人汇报5分钟,答辩时尽可能穿正装,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三、论文答辩工作是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所需手续和提交材料较多,请严格按照下列时间表提交材料,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学员将不能参加12月的学位申请工作。
四、所有材料中涉及导师签字的地方,务必确保为导师亲笔手写签名,否则所有材料视为无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
附表: MPA+农硕非全专硕论文答辩安排时间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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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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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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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心将论文评阅盲审意见电子版发送给每位学员,请大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跟导师进行沟通并对论文认真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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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周三)中午12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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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核对并完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表(http://yjsglxt.yzu.edu.cn/pyxx/login.aspx),完成点击保存。(请务必认真审核填写,数据库基本信息为证书打印、学位信息上报以及学位认证的依据,需要保证学位申请信息的准确性)
(参考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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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周三)中午12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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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电子版学籍表(见附件2学籍表模板,以“学号+姓名+学籍表”命名)(一定要写第二导师),群内在线收集(成绩未修完者不许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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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周一)中午12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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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提交材料
1、发送电子版校表决票基本信息(见附件3)(第二导师也一定要写,采用在线编辑)
2、2018级及以后学员提交科研成果认定材料(见附件4、附件5),科研成果认定材料和社会实践报告的PDF版群内在线收集。此外,科研成果认定材料汇总表(见附件6)在线编辑。
(以上所有材料群内在线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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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周六)
上午9-11点
MPA楼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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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现场领取。领取时,一定要自己检查打印排版有没有问题。
提醒:
1.《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P6导师亲笔签字,答辩日期12月1日,12月1日答辩当天提交到中心。
2.《毕业生登记表》1份,P2导师亲笔签字,答辩日期12月1日,12月1日答辩当天提交到中心。
两份纸质材料的其他填写要求,详见附件7、附件8,确保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用铅笔按要求标好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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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周三)
中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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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提交的材料
此次答辩论文的PDF电子版发送给自己的导师,经导师审核确认后由导师将PDF版论文(以“学号+姓名+答辩论文”)发送到MPA邮箱mpa@yzu.edu.cn,学生本人发送的论文一律不接收,届时未收到论文的学员将不再安排答辩。电子版论文任何地方不得出现导师姓名(论文格式见附件9,不是盲审版本),否则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必须保证该版本与答辩当日使用版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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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周五)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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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MPA中心网站查看答辩分组情况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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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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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答辩时携带的材料(以下材料需要导师签字的地方务必确保导师亲笔手写签名)
1.根据送审论文意见修改,填写《论文修改情况表》纸质版1份,导师亲笔手签(见附件10),答辩前交秘书。
2.纸质论文6份(任何地方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答辩前交秘书。
3.《答辩决议》纸质版1份(附件11),答辩前交秘书。
4.答辩陈述书(附件12)1份,学员亲笔手签,答辩前交给秘书。
5.填写完整的《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学员和导师亲笔手签,答辩前交给秘书。答辩后从秘书处取回,并核查答辩秘书签字(1人)、答辩主席签字(1人)和答辩委员(4人)签字。填写完整并拍照后12月1日交中心。
6.《毕业生登记表》(1份),答辩后填写完整,学员和导师亲笔手签,同其他材料12月1日交中心。
7.《学术与实践活动记录册》(学术活动10次,实践活动至少4次),答辩后同其他材料12月1日交中心。
8.盲审评阅书(封面单面打印,正文正反打印,按附件7模板1-2页的要求编好序号),答辩后同其他材料12月1日交中心。
9.科研认定材料纸质版(MPA:2021、2020、2019级;农硕)。
10.案例撰写纸质版(MPA:2021、2020级)
10.社会实践报告(MPA:2021级、2020级、2019级;农硕:乡村发展案例分析、乡村建设规划案例分析、农村社会调查报告)
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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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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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登记表》《硕士学位申请书》《盲审评阅书》《学术与实践活动记录册》《案例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科研认定材料》答辩结束后现场审核,并提交至MPA中心。特提醒:提交之前将《硕士学位申请书》拍照留存。
2.《硕士学位申请书》中P6“指导教师推荐意见”、P8-9“答辩过程记录”、P10“答辩决议”,整理成word版,于12月3日群内收集。
3.特别提醒:论文答辩后,修改并提交最终稿并申请学位时,需要二次查重(中国知网),全文重复率必须低于15%,否则无法获得学位。
4.后续其他工作,详见“答辩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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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各位同学务必确保本人所有需上交的材料中学员和导师签字部分全部签到位!
附件1.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数据结构及填报规则.pdf
附件2 学籍表模板.zip
附件3:2024年12月学位委员会学院建议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科研认定材料要求.pdf
附件5:科研认定材料模板(农硕).docx
附件5:社会实践+科研成果材料模板(MPA)..docx
附件6:2024年9月MPA+农硕 科研成果认定材料(汇总).xlsx
附件7:硕士学位申请书模板.pdf
附件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模板.pdf
附件9: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doc
附件10:论文修改情况表(MPA).doc
附件10:论文修改情况表(农硕).doc
附件11:答辩决议示例.doc
附件12:答辩陈述书(MPA).doc
附件12:答辩陈述书(农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