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5/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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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
3月31日至4月1日(详细日程报到时见安排表)。
二、复试对象: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时达到公共管理硕士(MPA)国家线A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联考成绩总分≥165分,且英语单科成绩≥42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4分。)
三、报到地点
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MPA教育中心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报考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大专生需加试两门课程,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
复试面试为口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对公共管理问题的分析与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已有业绩及发展潜质等综合素质。
复试笔试科目为:2410 “公共管理学”【含时事政治(2017.5——2018.3)】,参考书目:《公共管理学》(修订版),张成福、党秀英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五、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加权后排序。
六、录取原则
1.按照加权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重新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加试成绩及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报到时需携带材料(详见后续具体通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无学位证书需备注说明)和复印件。
3.非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点击本人查询→注册→登录→进入学信档案→下载打印。
4.思想品德考核表(学习或工作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
5.《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6.符合国家各项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注4.5.两个表格待正式复试通知时提供电子表下载!
请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认真复习。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扬州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8年3月17日